樊清华
教授
樊清华,教授,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江西省进贤县人。1984年毕业于宜春学院,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全国律师资格证书。曾获“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主要从事环境法之生态法、法学教育等科研与实践。科研上,在《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9篇、出版专著1部和参与著述3部、完成课题19项,并获得海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江西省抚州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教学上,积三十九年教学生涯和环境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法律逻辑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三十九门课程教学实践,进行了多项改革探索与研究,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教改教研课题5项,相关成果论文在《中国成人教育》、《中国地质教育》等重要刊物发表,主要参编出版教材2部,并获得东华理工大学第十批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江西省第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第二届中国教育教学创新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