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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与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
来源:本站
日期:2018-12-19 08:59:44 来源:本站

  12月17日下午15:00,“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之“法律文书三人谈”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站在公共楼309开讲,学院90多名师生参加了活动。法学院有幸邀请到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王新清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苗鸣宇副教授为我们开讲,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刘桂明总编主持本次会谈。

法律文书与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

 刘桂明主编

  会谈开始,刘桂明主编便以诙谐的语言为我们介绍了与谈的顺序,先是唯“马首是瞻”的马宏俊会长,再者为“说理为王”的王新清教授,最后是“瞄准各位”的苗鸣宇副教授,好不妙哉。以下为本次会谈围绕的五个基本问题:

  一、法律文书研究会与法律教学有什么关系?

  马宏俊会长首先简略地向我们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的历史,在公检法三个领域的组成人员。接下来说明了法律文书研究会对中国法律文书事业的建设性作用。在法律文书教育方面,马宏俊教授表示应推动文书教育的发展。以美国法律文书教育为例,马宏俊教授还提出我们大学生要激发自身对法律文书的兴趣,多动脑,动手,动笔,加强对法律文书写作的训练以及提高对法律写作思想的领悟能力,积极将老师的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最后还提出了法律文书教育课堂应是学生与老师互动的过程,老师应当因材施教。

法律文书与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

马宏俊会长

  二、法律文书教学的意义是什么? 

  王新清教授以自己大三的一个为邻村农民写诉状的经历引出“大学生要不要学文书”的问题,道出法律文书是一项技术,是处理纠纷,维持正义的重要工具。接下来为我们分析了不擅长法律文书的法律人失去的东西。最后提出法律文书对我们综合训练所学知识的重要性以及培养我们实践能力的引导作用。总而言之,法律文书应当以写作实践为主。

法律文书与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

王新清教授

  三、法律文书写作与法律诊所式实习教育有何相关部分?

  苗鸣宇副教授以大数据调查结果为依据,说明当代法学大学生独立办案能力的现状,和大部分学生在接受过实案与文书写作之后表示法律诊所式实习对自身素养有所帮助。苗鸣宇副教授表明,学生在实践中会增强代入感和紧张感,在周围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写作的缺陷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在专门训练中增强自身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因此大学生应抓住机会,树立主动学习的态度。

法律文书与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

 苗鸣宇副教授

  四、法律文书主要有什么文字要求?

  马宏俊教授结合在美国的法律诊所的培训经历,提出法律文书最重要的是实践。又运用“最软”和“最硬”物质相同的物质,不同的组合呈现的不同状态,又结合一次在台湾法官法律文书写作的经历进而提出训练文书要掌握一定的“规矩”的道理,即文书训练要合理、合适、合度。

  五、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的关系是什么?

  王新清教授表示,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是相互促进的。改革之前,裁判文书不讲理,导致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进而发现了我国法律存在的诸多程序问题,最后促进了司法改革的发展。司法改革的发展,又促进了法律文书的说理严密性。最后王清新教授表示了我们要学好法律文学的殷切希望。

  讲座最后,学生向老师们提出心中的疑惑,老师们给予了耐心解答。短短两小时,三位老师的讲座让学生对法律文书写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让大家对法律文书写作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加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