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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缺了怎么办?
来源:本站
日期:2018-05-25 08:34:22 来源:本站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缺,是指下列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辞去党内职务,受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死亡等原因出现缺额。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现缺额后,一般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比如: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问题;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补选。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出缺或者书记、副书记出缺,可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进行补选的,应提出增补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增补人选原来已经是委员会委员的,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增补人选不是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增选为委员,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当选人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补选委员一般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一般为1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