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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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4-02 9:00: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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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海师研函〔2025〕21号)精神,按照《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名额
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专业为:
调剂专业 | 学位类别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名额 |
035102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5 |
缺额信息同步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调剂计划人数仅为初步安排计划,实际各专业接收调剂人数视调剂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调剂复试比例和形式
调剂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2,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
三、调剂条件和遴选规则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
3.法律(法学)(035102)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法学)(035102)考生。
4.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
6.非全日制考生调剂至全日制专业须为定向就业。
7.其他调剂条件和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和《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二)遴选规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针对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调剂考生同分情况的,按照初试考试专业科目(业务课一、二)两门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仍然存在同分情况的,先后按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依然存在同分情况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调剂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不予解锁。
2.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按照学校与学院调剂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4.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待发复试通知端口的同时,将招生工作小组联名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后,由研究生学院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
6.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及时向我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签订《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参加调剂复试。
7.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审核无误的复试与入学总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同时,将复试结果提交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中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被“待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具体规定时间以通知内容中要求的时间为准),逾期经提醒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8.其他事项将按教育部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公告》中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
9.学习方式变更,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9:30(笔试);下午14:00(面试)。
注: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请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调剂复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第一公共楼323法学院会议室。
六、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复试开始前,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并签订《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加分考生还须提供所申报加分项目相关的真实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虚假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加分材料电子版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纸质版在复试前提供我院进行复核。其他加分要求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对复试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根据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提前准备相应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后,按照“拟调剂专业+考生姓名+调剂资格审查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请在复试之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fxyyjsh@hainnu.edu.cn。
邮件中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与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和拟录取等环节,包括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总成绩与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体检、不予录取情况、招生工作纪律等内容和要求,按照《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详情请登录我院官网查询(https://zfxy.hainnu.edu.cn/zsxx/list.htm)。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成绩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712351
电子邮箱:fxyyjsh@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571127
九、其他
1.本细则解释权归法学院。
2.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3.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 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