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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日期:2024-12-12 7:58:00 来源:本站

按照学校国资处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拟对办公室、实验室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鉴定小组对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了鉴定和评估,一致认为该批资产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正常的管理工作需要,符合报废处置条件,拟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6日17:00前反馈到法学院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殷楠楠

联系电话:0898-65712351

附件:报废清单

关于法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