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 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中国法律咨询委员,海南省领军人才,省基层治理专家,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主任、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法律服务团队——自贸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团队首席专家,省公共卫生法治研究会会长(筹),兼任省博士学会理事、省纪检监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实质性评审专家库成员、海口市委法律顾问。教育部全国高校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负责人。研究方向为刑法、自贸港法实务,曾在检察院工作8年,有理论转化实践的经验。主持完成国家、教育部社科项目各1项、省社科项目6项。在研国家重大招标子课题、省社科、省教育规划重点项目和校级科研重点项目各1项、接受社会治理法治相关委托课题3项。在法学论坛、光明日报、人民教育报等学术期刊和报纸发表论文48篇,出版专著6部。获省社科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省法学一等奖2次,高校二三等奖各1次,成果被高院等4单位采用。主持部、厅、校级精品课程各1项,乡村振兴任村任村第一书记2年3个月,开设张霞法律援助工作室处理纠纷80余件、大茅村法治大讲堂79讲,率村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最美休闲乡村、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指导3市县省级基层治理实验区建设。承担刑法学方向硕士、本科生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