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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受邀主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8-05-24 09:10:04    点击率:次   来源:

    2018年5月2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省委七届第四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法学院邀请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蔡先凤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题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专题讲座。冯春萍院长、王博书记和部分师生代表参加讲座。

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受邀主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蔡先凤教授开宗明义指出,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和制度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2013年至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生态文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顶层设计,有力地推动了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和制度的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实现从理论到制度、从倡导到落实。蔡先凤教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环境资源背景切入,解读了我国十七大到党的十九大的党代会文件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阐述了党章修改和宪法修改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表述,梳理了中央领导讲话、中央深改组/中央深改委历次会议和中央文件中涉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阐发了近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历史性变革的特点、挑战和未来趋势展望,归纳了我国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具体构成。

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受邀主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最后,蔡先凤教授围绕《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内容,重点讲授了海南省迎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新机遇,提出中央顶层设计为海南开展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环境法学研究者应当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立足我国当代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基本国情,直面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而紧迫的环境法治问题,研究急需破解的环境法治难题,为海南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智力支持。

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受邀主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