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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成功举办“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论坛”
    发布日期:2015-12-08 11:11:58    点击率:次   来源: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由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承办的“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论坛”会议在我校隆重召开。来自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委员会、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宁波大学、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国内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200多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生态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热点问题、发展趋势及全球共同面临的环境治理前沿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深度交流。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林强,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机关巡视员黄俊忠,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马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祁亚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研究所所长、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宁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先凤教授,芬兰奥尔托大学经济法教授、欧洲环境、能源与土地利用法专家Ari Ekroos等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了30日上午的开幕式。开幕式由我院院长冯春萍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我校校长林强首先代表海南师范大学向与会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对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林校长介绍了海南师范大学及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围绕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海南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提供的有效的智力支持。他表示,此次论坛的召开也将会引起社会各界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治建设的普遍关注,凝聚各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广泛共识。同时,林校长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切入点,搭建更为广阔的交流平台,在学校未来发展道路上不断深化中芬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学科协同、校校协同、国际协同的新型教学科研共同体。

    蔡先凤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向论坛开幕表示热烈祝贺。蔡教授肯定了海南师范大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贡献,对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本次会议将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有利于推进我国与芬兰等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秦天宝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实务导向、国际导向及环境司法理念。他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的合作方会大力支持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的发展,希望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方面全方位合作、互通有无、共赢进步。

    芬兰奥尔托大学阿里.艾克鲁斯教授表示很荣幸受邀参加“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论坛”。他介绍了近年来围绕环境立法、资源保护等领域与中国环境研究所的合作,也表示将在会议分论坛中就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及欧盟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与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探讨交流,希望能共同推进中国环境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国际环境司法保护的发展。

    祁亚辉副主席代表省社科联和省社科院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他认为本次论坛选择以“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主题,既融合了国际和国内两个维度,又顺应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求,既契合了我国“四个全面”建设的战略布局,又适应了当前世界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祁亚辉副主席希望与会专家学者针对海南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治建设、生态实践等方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多提新视角、新思路、新策略和新建议。

     陈马林副检察长介绍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着力打造富有海南特色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的创新实践,并希望新成立的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能紧贴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紧贴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前沿,以实践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高点定位,科学谋划,不断加强同检察机关等实务部门合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提供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咨询服务,努力打造成为海南生态文明法治研究的高端智库。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机关巡视员黄俊忠同志肯定了我学院对海南地方立法的贡献。并表示论坛选择以“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主题,围绕气候变化、海洋河流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环境犯罪治理等国内外生态法治领域的热点问题开展交流和研讨,不仅为推动该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为海南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进步的机会。

    开幕式后,大会进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高端论坛阶段。芬兰奥尔托大学阿里.艾克鲁斯教授向与会专家学者发表了题为《欧盟/芬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旨演讲。阿里.艾克鲁斯教授从环境法立法状况、欧盟关于废气排放标准、废弃排放许可证管理、环境诉讼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欧盟和芬兰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为我国全面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实施和修改完善提供了经验路径和模式参照。

    高端论坛结束后,与会代表参观了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参观期间,工作人员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海南丰富的生物资源和海南的生态系统,专家学者们围绕海南生态资源保护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

    据悉,“中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论坛”是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后举办的首次国际会议。会议以“绿色发展、互惠共赢”为主旨,以“中国、芬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交流互鉴”为主线,就全球共同面临的环境治理前沿问题展开学术交流和加强国际合作。会议由国际高端论坛、海南生态法治国际大讲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论坛、海南环境保护调研考察四个部分组成。内容涉及:构建绿色发展生态体系的法治路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与环境法治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法治保障,气候变化问题研究,海洋、河流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科学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构建的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环境犯罪问题研究,等生态法治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热点问题、发展趋势和成功案例。会议成果将集成著作《跨越与传承——中国、芬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一书出版,作为专家、学者、实务界研究推进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参考文献。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际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交流合作,引发全社会对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广泛关注,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